可以用作帮信罪证据材料的有哪些

黔西南律师事务所 2440

可以用作帮信罪证据材料的可用有书证、视听资料、作帮证据证明帮信罪成立的信罪证人证言、相关当事人的材料陈述等。帮信罪所侵犯的可用对象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一、作帮证据可以用作帮信罪证据材料的信罪有哪些

1. 书证。

书证即以文字、材料符号、可用图案等所记载的作帮证据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信罪文件、文书、材料函件、可用处理决定等。作帮证据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信罪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 物证。

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其他。

二、帮信罪怎么证明不知情

律师在线提醒您,要通过证据证明不知情。

在帮信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有的案件事实都需要有证据来支撑。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想要证明当事人对案件情况不知情,与证明其他事实所需要对证据并没有什么区别。

人证,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不知情。

可以找相关的证人,其证言能够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不知情或不在场,或者有相关物证如监控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当事人案发的时候并不在场,以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不知情都是可以的。

帮信罪辩护证据

三、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方面。帮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帮信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3.客体方面。帮信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帮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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